海口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在市委政法委和省民政厅的正确领导下,于2010年2月4日挂牌成立。在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和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业务指导下,在全体理事、监事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弘扬正气,匡扶正义,惩恶扬善”为宗旨,以“发展壮大见义勇为事业”为目的,紧紧围绕平安海口创建,大胆开拓,勇于创新,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广泛发动群众,努力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奖励和保障服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促进了海口的精神文明建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集中体现。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特别需要大力倡导这种精神。我市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尤其需要弘扬社会正能量,激发广大市民勇于扶正祛邪、敢于伸张正义的积极热情。十三年来,我们对宣传发动工作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在广度和深度上狠下工夫,紧抓不放,常抓不懈,声势浩大,成效显著。
我们利用基金会揭牌、十一次表彰大会、贯彻省人大《海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规定》和全省“见义勇为宣传日活动”等机会,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全市性大规模的宣传活动。特别是2012年10月26日和2016年9月1日,我们先后在明珠广场和望海国际广场举办文艺汇演,利用小品、相声、歌舞、诗朗诵等形式宣传身边的见义勇为英雄事迹,并开展现场捐助和向见义勇为困难人员发放救助金活动,参与群众多,社会影响大。我们还先后四次各绘制大版见义勇为事迹及有关政策法规,由志愿者到繁华街道、学校、社区、车站、码头和公园、广场搞大型图片巡回展览。2012、2016、2019和2020、2021年的宣传日,我们各印发宣传资料,20多家理事单位和各区(街、镇)上街设点宣传;参与群众50多万人次,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应。
多年来,我们协调新闻媒体,对见义勇为的突出典型和主要事迹,进行系列报道和重点专访,《海南日报》、《海口日报》和省、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法制时报》、《南国都市报》及《海南特区报》等媒体,都大量刊、播,整版报道,对李忠定、傅友芽、梁其生、李松梅、李润富、林健等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感人事迹进行了深度宣传。尤其是对三闯火海英勇献身的黄明同志,追授“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向黄明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向他学习,市直各部门和各区认真组织,在全市深入开展宣传学习活动。
2012年11月,基金会建立了见义勇为网站,有关见义勇为的政策法规,领导讲话,活动信息,工作动态,见义勇人员的主要事迹、个人信息,兄弟省市基金会的工作经验及社会各界的捐助情况,全部上网,及时更新,面向公众,一直开通,广大市民可随时了解我市见义勇为的有关情况。
同时,我们协调各区、各有关部门,把宣传发动工作在社区居(村)委会及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开展,通过墙报、板报、广播、标语、传单、宣讲、座谈等多种形式,动员广大群众,关注、支持和参与见义勇为工作。全国见义勇为模范李忠定,多次组织见义勇为人员到中、小学校作报告,现身说法,教育青少年懂善恶,主正义。我们还选择最繁华的CBD中心区国美电器楼体LED电子显示屏进行见义勇为视频画面、宣传标语发布3000多次,并选择了市区电梯媒体发布200多副宣传画面和标语,使见义勇为的宣传工作形式多样,影响面宽。
由于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广泛深入地层层发动,激发了广大市民的积极热情,调动了全社会的积极因素,见义勇为、匡扶正义的时代风尚正逐步形成。基金会成立以来,我市新涌现出1名全国见义勇为模范,8名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司机,6名全省见义勇为英雄,300多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和积极分子,他们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见义勇为人员,面对邪恶,无恐无惧,不顾安危,勇于献身。他们的英雄气概,源于强烈的正义感,对社会对群众的真诚挚爱,对邪风恶魔的切齿痛恨和甘愿自我牺牲的崇高精神,值得全社会敬仰、学习!我们要倡导见义勇为精神,首要的重大举措,就是要对见义勇为行为实施大张旗鼓的表彰奖励,在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同时,实施物质重奖。
隆重进行表彰,激励勇士斗志
基金会成立以来,我们先后召开高规格表彰大会,对新涌现的多名见义勇为人员进行隆重表彰。每次表彰大会,都由市级领导参加、主持并讲话,尤其是基金会刚成立时首次表彰大会,各领导给予高度重视全部参加,亲自为受表彰人员发放荣誉证书和奖金,并与他们合影留念。受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披红戴花,受到领导接见和赞誉,非常激动,深受鼓舞。各新闻媒体对表彰大会的情况进行重点报道,大造声势,不仅激励了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斗志,而且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激发了广大市民关注、支持、参与见义勇为行动的热情,推动见义勇为工作深入开展。
提高奖励标准,实施物质重奖
我们把对见义勇为人员实施物质重奖,作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的重大举措,在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的基础上,大幅提高奖励标准。我市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标准,已由原来的1000元至10000元,提高到10000元至50000元以上,2012年和2014年我们已给两名见义勇为人员各奖励80000元,2018年又对4名见义勇为人员各奖励10万元。基金会成立后,我们已向300多名见义勇为人员发放奖金。奖励标准的提高,使获奖人员倍受鼓舞,社会反响大,推动作用强。
认真组织选拔,推荐上级表彰
对我市涌现的见义勇为突出典型,我们都不失时机地推荐参加全省和全国的评选表彰活动,使137名先进代表受到了更高层次的表彰奖励。一是认真选拔突出典型,挖掘整理事迹材料。二是按时呈报有关资料,主动联系争取名额。三是多措并举发动社会,认真组织网上投票。当拟受表彰人员公示开始网上投票前,我们都向各区发出通知,并协调《海口日报》、海口电视台和海口广播电台、《法制时报》、《南国都市报》等媒体发布有关消息,动员社会为我市入选人员投票支持。我市受全国表彰20人,受全省表彰116人。2012年我市推荐的“三闯火海、英勇献身”的见义勇为人员黄明,被授予第十一届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称号。2011年至2014年,海南受全国表彰的8名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司机,全部由我市推荐。2013年,我会荣获第十届“昆仑奖”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司机评选活动组织奖,理事长荣获评选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4年我市又荣获第十一届“昆仑奖”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司机评选活动城市奖。
加大帮扶力度,解除英雄困忧
见义勇为行为的实施,面临极大的危险。见义勇为人员最可贵的不仅是他们有很强的正义感,而且在于他们不惧邪恶勇于牺牲的精神。见义勇为人员,不仅精神可嘉,而且付出巨大,不少见义勇为人员都是由于他们的义举而使自己和家庭陷入了困境。我市历年来涌现的见义勇为人员,就有10名同志英勇献身,使家人失去了顶梁柱;130多人受伤致残,后续治疗难以负担;有的见义勇为人员身患绝症,急需大笔医疗费;150多户住房和生活困难,需要帮扶。要确保“英雄流血不流泪”,就必须把对见义勇为人员服务、保障和帮扶工作做好。按照市政府《海口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市级见义勇为专项资金用于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区级见义勇为专项资金用于对本辖区见义勇为伤残人员的后续保障”,我会只负责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但是各区由于未设专门机构,有的专项资金又不落实,我会就把对见义勇为人员的服务保障作为重要工作,全力狠抓。
加强基础工作,模清帮扶底数
1991年以来,我市受中央、省市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已达330余人,由于时间跨度长,没有专设机构管,人员流动性大,致使对见义勇为人员的个人及家庭信息掌握的不多,一些外省、外市县的已经失去联系,跟踪帮扶底数不清。于是我们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全面调查了解;到省、市有关部门,查阅资料;请各区、各有关单位提供情况,协助模查;将失联人员名单多次登报,请知情者提供联系线索;多措并举,开通渠道,对搜集到的信息认真梳理,建立见义勇为人员的个人、工作、家庭状况的资料档案,为做好帮扶工作提供依据。
筹措严管资金,打好帮扶基础
要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跟踪服务和帮扶工作,最关健的就是筹措严管资金。由于基金会成立时间短,基金数额小,需求资金多,筹措难度大,而且基金会工作人员不是退休的,就是新招聘的,无职无权,化缘很难。但是我们不怨天忧人,不叫苦畏难,主动想办法,积极找门路,千方百计采取措施,锲而不舍攻关克难,多渠道募集筹措资金。一是吁请领导重视,争取财政支持。虽然各级党委政府,对见义勇为工作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推进见义勇为工作健康发展。但我们还是抓住各种机会,采取多种形式,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使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见义勇为的投入。中央财政先后5次给我会支持资金共172.5万元;省财政先后2次给我会支持资金60万元,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和航慈等基金会为我见义勇为人员提供180多万元解决住房和医疗困难,中国人保也为我市4名牺牲和1名致残见义勇为人员提供理赔金250多万元。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发动社会捐助。我们约请各新闻媒体专访报道,市综治委发募捐通知,各理事单位联合倡议,各区(街、镇)层层发动,组织全社会“关爱英雄”捐助,市委办、市政府办、秀英区和琼山区领导、不少爱心企业和广大市民踊跃捐款近400万元。三是严格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我们制定并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坚持重大收支集体研究,各项开支严格审批,规范入账。每年都向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向参加春节慰问座谈会的全体见义勇为人员通报财务状况,并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站公布募集资金和支出情况,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接受监事会和社会监督,接受省民管局和审计部门每年的年度审计,确保了基金安全。四是节俭合理开支,发挥基金效能。基金会的办公经费坚持按照规定,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一再压缩开支,把筹措的资金主要用于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救助、慰问和见义勇为的宣传。我们想方设法筹集资金,采取措施严管基金,正确合理使用基金,不仅大大提高了公信度,而且主要是为做好见义勇为困难人员的帮扶救助打下了坚实基础。
实施困难救助,落实帮扶措施
我会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和海南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想方设法精心组织对伤、残、病患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困难家庭的救助帮扶活动,为他们精准扶贫,排忧解难。
一是实施医疗救助,解除见义勇为人员的后顾之忧。我们的具体做法是:开辟绿色通道,确保见义勇为伤残人员及时救治。对受伤住院的见义勇为人员,我们都在第一时间赶到医院,协调院方全力救治,再按照有关规定联系相关单位解决医疗费用;组织免费体检,及时掌握见义勇为人员的健康状况。我们先后五次为见义勇为人员免费体检,使见义勇为人员及时发现病情,抓紧对症治疗;发放医疗补助,保障见义勇为伤残人员的后续治疗。先后四次向116名见义勇为伤残人员发放医疗补助金1475000元,基本保障了他们的后续治疗;购买康复器材,帮助病患的见义勇为人员减轻痛苦。先后为6名见义勇为人员购买轮椅、拐杖等康复器材,使他们减轻了出行痛苦;上门看望慰问,鼓励伤患的见义勇为人员早日康复。先后对26名住院病重的见义勇为人员上门慰问送慰问金,使他们增强了战胜病患的信心;及时申报理赔,为牺牲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属争得补偿。我们为4名牺牲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属申报获得了240万元见义勇为人员意外伤害无记名保险理赔,使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家属得到了补偿。
二是精准帮扶贫困,力助见义勇为困难家庭走出困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为见义勇为困难家庭发放救助金。我们先后三次,争取到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试点项目专项资1225000元,加上配套资金,先后3次为256人次见义勇为困难家庭发放救助金1777000元,帮助见义勇为人员解决了不少实际困难;联系扶贫项目,为见义勇为特困家庭争取困难救助。我们先后三次联系参与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和海航的见义勇为人员安居工程项目和慈航的见义勇为人员困难帮扶项目,先后为8名见义勇为人员争取到60万元住房补助,为5名见义勇为特困家庭争取到24万元困难救助,为86名见义勇为困难人员争取到42万元困难救助。此外,我们还协调有关部门,帮助10多名见义勇为人员解决子女入学和就业等实际困难。去年元月开始,我们对年满65周岁以上见义勇为人员发放老龄困难补助金。
几年来,我们千方百计采取措施,实实在在为见义勇为人员排忧解难,使他们不仅为社会做出贡献而自豪,更为得到社会的承认、肯定和关心、帮助而感动,纷纷表示要珍惜荣誉,再立新功!
省人大《海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规定》第四章第十八条要求“省和市、县(区)、自治县人民政府建立见义勇为人员慰问制度”。各级领导亲自上门看望慰问见义勇为人员,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视、支持,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关心、关怀。多年来,我市对见义勇为人员慰问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受到了见义勇为人员的一致好评。
几年来,我们把培训、调研工作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紧抓不放,我们把全套业务资料印发给所有工作人员,重点辅导,强调自学,并多次组织座谈交流;组织参加民政部和民政厅的业务培训,外出考察,专题调研,请专家指导,大大提高了业务素质。为了更好的开展见义勇为的调研、培训、交流、咨询、宣传、保障、维权和推动等活动,我们成立了全国首家“见义勇为服务中心”。特别是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后续保障、跟踪服务等方面,采取了不少新的举措,并取得了显著成效。2013年和2021年我会两次被省民政厅评为“先进社会组织”。
基金会虽然是社会组织,但它承担的是政府职能,理事会由23个党政部门和社会团体组成,每项工作都涉及到多个党政机关,综合协调,至关重要。我们先后召开12次理事会议,征求意见,协同工作,寻求支持。在市综治办的指导帮助下,通过大量的个别磋商和联合协调,基金会的各项工作都得到了各理事单位的积极协助,大力支持,特别是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市委宣传部、公安、民政、财政、人社、卫生、司法、住建、文体、国资委、工、青、妇和各区综治办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支持配合,确保了基金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推动了我市见义勇为事业的健康发展。2015年8月,我会被省民政厅评定为中国社会组织“AAAA社会组织”。2022年12月,我会被省民政厅评定为中国社会组织“AAAAA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