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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长
李新富
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维稳办、610办主任
秘书长
符 宁
原海口市人社局调研员、市行政学院副院长
理事
厉 春
市政协副主席、市教育局局长
林榕明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吴树强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淡利锋
市民政局局长
伍振湘
市财政局局长
朱韶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曾昭长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如龙
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党组书记
陈朝芳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冯本彦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建军
市司法局局长
潘永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辉若
市税务局局长
刘川海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王丹靖
团市委书记
徐应新
市妇联主席
李 辉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易桂清
海口日报社副总编
田亦川
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副主任
吴乾佑
秀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吴 博
龙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陈剑辉
美兰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何 亮
琼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理事会成员
监事长
郑维权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监事
周水平
市委政法委综治指导科科长
刘红专
市财政局主任科员
动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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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一女子被抢金项链,他果断出手
·新春将至 把关爱送给这些平凡英雄们
·海口见义勇为人员军人优待金首次发放仪式
·我市召开第十二次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会议
·海口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获评“AAAAA级”社会
·一人车祸受重伤、一人身患重病 海口两名见
·“五一”劳动节 致见义勇为人员的慰问信
·海南省民政厅发布2022年度“5A”级社会组织
规章制度
理事长工作职责
⒈ 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全面负责基金会工作。弘扬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维护椰城的和谐稳定;
⒉ 召集主持(或委托副理事长、秘书长召集主持)理事会会议,研究决定基金会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
⒊ 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⒋ 认真组织重大募捐和投资活动,审批基金会的重大财务支出,加强对基金的严格管理、合理使用,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⒌ 负责对全市见义勇为人员的评定、奖励、表彰、宣传和保护;
⒍ 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⒎ 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加强对基金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⒏ 开展调查研究、咨询服务和有关交流活动;
⒐ 行驶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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