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理事长工作职责 ⒈ 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全面负责基金会工作。弘扬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维护椰城的和谐稳定;
    ⒉ 召集主持(或委托副理事长、秘书长召集主持)理事会会议,研究决定基金会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
    ⒊ 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⒋ 认真组织重大募捐和投资活动,审批基金会的重大财务支出,加强对基金的严格管理、合理使用,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⒌ 负责对全市见义勇为人员的评定、奖励、表彰、宣传和保护;
    ⒍ 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⒎ 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加强对基金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⒏ 开展调查研究、咨询服务和有关交流活动;
    ⒐ 行驶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