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口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
关于对邱裕新等30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积极分子、先进群体予以表彰奖励的决定
2014年以来,我市又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在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危害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可歌可泣、充满正义的壮丽篇章。他们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积极践行者,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继承者和发扬者,是广大干部群众学习的楷模。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和构建海口和谐社会的积极性,大力提倡见义勇为的崇高精神,市综治委、市人社局、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联合开展了对2014年以来我市见义勇为人员评选表彰活动,经各区推荐,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评选,并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决定授子邱裕新等15名同志为“海口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授予吴淑誉等11名同志为“海口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授予庄多良、韦长第、梁定康、杜乾海4名同志为“海口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
受到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扬模范表率作用,为见义勇为事业做出新的贡献。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受表彰的见义勇为英雄人物为榜样,学习他们扶危救难,见义勇为,同违法犯罪分子英勇斗争的大无畏精神和英雄气概;学习他们以实际行动坚持正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用鲜血和生命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无私奉献精神,积极参与到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的实践中来,共同创造海口市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为创建海口市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海口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口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