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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授予第十届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司机等荣誉称号的决定


    关于授予第十届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司机等

    荣誉称号的决定

    2012年12月第九届“昆仑奖”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司机表彰大会召开以来,全国各地又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的优秀机动车驾驶员。他们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危害时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作英勇斗争,用鲜血和生命谱写出一曲曲时代英雄之歌。他们是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典范,是广大干部群众学习的楷模。

    由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主办的第十届“昆仑奖”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司机评选活动,经过媒体公示,群众和评委投票,选票统计等程序,确定了各个奖项的获奖人员和单位。为了表彰他们为见义勇为事业做出的突出贡献,褒扬他们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的精神,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

    一、授予杨增伟等10位同志“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司机”荣誉称号,各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10万元:

    增伟(安徽)、郭明(吉林)、陈远华(贵州)、韩发明(江苏)、汲成(辽宁)、陈土平(广东)、李秀华(浙江)、陈良康(解放军)、杨杰(山东)、佘纪分(湖南)。

    二、授予阿不力孜·买买提尼牙孜等50位同志“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司机”荣誉称号,各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5万元:

    不力孜·买买提尼牙孜(新疆)、贺永胜(陕西)、田世国(江西)、曹荣杰(江苏)、裴胜利(宁夏)、魏富贵(福建)、韩玉泉(天津)、谈海云(云南)、马俊麟(甘肃)、刘国旺(湖南)、潘波(北京)、赵继武(河北)、刘中涛(河南)、冯海龙(河北)、林智锋(福建)、黄世国(广西)、杜义(重庆)、潘亚楠(吉林)、郭祥涛(湖北)、张孔祥(辽宁)、田学军(宁夏)、刘国利(内蒙古)、李清田(海南)、毛刚(解放军)、李鹏(天津)、何星(内蒙古),李可(湖北)、亢社欣(河南)、韩永燕(山东)、邵洪明(上海)、陈永强(新疆)、张军(安徽)、梁光星(江苏)、张贤云(重庆)、次珠(西藏)、朱苹(上海)、江国甫(四川)、王崇伟(云南)、李天柱(广东)、饶占方(北京)、龙志华(贵州)、陈秀先(山西)、田爱民(广西)、蔡忠林(黑龙江)、杨有福(青海)、汪均建(西藏)、马仲伟(黑龙江)、杨小兵(四川)、尹彬彬(浙江)、杨建雄(海南)。

    三、授予江苏省常州市等20个城市“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司机评选活动"城市奖;授予江苏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等10个单位“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司机评选活动”组织奖,各颁发奖牌、证书。

    (一)  获“城市奖”名单(20个)

    江苏省常州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湖南省常德市、天津市西青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贵州省六盘水市,辽宁省鞍山市、福建省泉州市、云南省大理市、吉林省辽源市、甘肃省酒泉市、安徽省淮南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湖北省武汉市、江西省南昌市、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河南省南阳市、山东省济南市。

    (二)  获“组织奖”名单(10个)

    江苏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吉林省白山市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天津市滨海新区见义勇为协会、湖北省襄阳市见义勇为促进会、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辽宁省营口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黄骅市委政法委、福建省莆田市见义勇为基金协会,甘肃省成县见义勇为协会、海口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单位珍惜荣誉,在各自的工作岗上再接再厉、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埋头苦干、锐意进取,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为中国精神、中国力量增添新的正能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

                   201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