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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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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长
李新富
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维稳办、610办主任
秘书长
符 宁
原海口市人社局调研员、市行政学院副院长
理事
厉 春
市政协副主席、市教育局局长
林榕明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吴树强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淡利锋
市民政局局长
伍振湘
市财政局局长
朱韶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曾昭长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如龙
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党组书记
陈朝芳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冯本彦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建军
市司法局局长
潘永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辉若
市税务局局长
刘川海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王丹靖
团市委书记
徐应新
市妇联主席
李 辉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易桂清
海口日报社副总编
田亦川
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副主任
吴乾佑
秀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吴 博
龙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陈剑辉
美兰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何 亮
琼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理事会成员
监事长
郑维权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监事
周水平
市委政法委综治指导科科长
刘红专
市财政局主任科员
动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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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一女子被抢金项链,他果断出手
·新春将至 把关爱送给这些平凡英雄们
·海口见义勇为人员军人优待金首次发放仪式
·我市召开第十二次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会议
·海口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获评“AAAAA级”社会
·一人车祸受重伤、一人身患重病 海口两名见
·“五一”劳动节 致见义勇为人员的慰问信
·海南省民政厅发布2022年度“5A”级社会组织
规章制度
秘书处工作职责
⒈ 按基金会领导分工,做好日常行政事务和上情下达工作;
⒉ 做好文书工作,包括各类文件的起草、打印、收发、传阅、存档、保管和保密工作;
⒊ 协调各部门关系,加强工作配合,定期或不定期向理事会提出工作报告,做好对申报见义勇为行为的审查确认和奖励的意见,报送理事会审批;
⒋ 负责理事会、监事会会务的材料准备、签到记录、会议记录、会后纪要或简报、会后落实检查工作;
⒌ 做好会议记录、信息、综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为领导正确决策当好参谋,积极提供有价值信息;
⒍ 热情、周到的做好对见义勇为人员、来信来访群众、为基金会捐增的单位或个人的阶段和咨询服务工作;
⒎ 认真做好印章的使用、登记与保管,做好电话记录,做好车辆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⒏ 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对见义勇为事迹的收集、整理、宣传工作;
⒐ 负责制定基金会年度公益计划,拟定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⒑ 协助基金会领导做好对各部门的培训教育工作,监督检查执行基金会章程、决议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⒒ 认真做好与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的信息沟通、联络工作;
⒓ 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基金会影响,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促进平安海口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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